30.11.2017 09:43:08 作者:乔磊 来源:艺术学院 浏览数: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搭建驻青高校美术作品展览展示平台,经研究,定于2017年12月30日举办“荣宝斋”青岛市第二届高校美术作品联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岛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荣宝斋(青岛分店)、青岛市美术家协会教育委员会
二、展览事项
1、展览时间:2017.12.30-2018.01.05
展览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青岛金石文化交流中心二楼荣宝斋(青岛分店)
2、展出作品100件。其中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综合绘画等。
三、征稿要求
1.作品申报:本次展览征稿由各高校统一推荐申报,也可自行投稿。参展作者:各高校专业老师学生。每个高校统一申报作品最多不超过30件。
2.参展要求
(1)参评作品门类为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综合绘画等种类,一律为原创作品,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取消参评资格。
(2)参赛作品将由青岛市美术家协会及荣宝斋组织专家团队评选后公布入展名单。从入展作品中甄选出部分作品,在荣宝斋平台推向市场(展览过程中协商作者),其他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本展览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参展费用,作品装裱费用自理。
3.送件要求
(1)作品装裱后最大尺寸不超过100厘米x200厘米。
(2)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和画面相同)、尺寸(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3)请各高校与个人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参赛名单及电子版作品照片报青岛市美术教育委员会,选出部分作品印制宣传材料。联系人:董玉河,电话:13573292819,邮箱:1103292622@qq.com。
(4)收件截稿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
(5)收件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青岛金石文化交流中心二楼荣宝斋青岛店,收件人:李冉杰赵海业,电话:15689102281 18954223959。
4.作者待遇
(1)展览当天发放展览宣传材料,入展作品在“美术青岛”公众号宣传推荐。
(2)甄选作品留馆展览推市(面议)。
(3)开幕当天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请按照送件要求统一报送原作,不符合送交要求者一律不接收。展览结束后,统一退回。
3、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本通知未尽事项将在“美术青岛”公众号通知,本通知由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青岛市美术家协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