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2025 16:30:52 作者:于杰 来源:艺术学院 浏览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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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报,学院考核推荐、资格审查、材料公示、学科评议组评议,刘永超1人通过副教授三级岗位评议。
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艺术学院办公室(文经楼C308房间)反映。
艺术学院
编辑:于晓霞、杜彦睿
责任编辑:周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