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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实验实践教学质量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

    11.11.2013 20:15:36           浏览数:0

2012-10-25 10:3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最新新闻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我校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监控,推进校院二级教学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实验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展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学院(部)自查自评为主,学校督查为辅的方法。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该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务求取得实效。学校组建以教学督导员为主体的督查组,对各学院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专项检查范围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内所有的本科实验、实习课程。
三、专项检查时间
10月24日-12月16日(第10-17周)。
四、专项检查工作程序
(一)院部自查自评
1.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授组成的实验实践教学质量专项检查评估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各学院评估领导小组按拟定方案认真开展检查活动,对本学期教学计划内所有实验、实习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和《学院实验实践教学检查统计表》(附件2)。
3.各学院结合附件1和2的内容,撰写本学期实验实践教学质量专项检查评估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对本学院的实验实践教学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4.各学院需将实验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结果在全院教职工会议上通报。
5.教学督导员代表学校参与各学院的实验实践教学质量专项检查评估,对相关学院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材料上交时间安排
1. 10月29日(第11周周一),各学院上交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稿)。
2. 12月14日(第17周周五),各学院上交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报告(电子稿+纸质稿,含附件1、2)。
3. 12月15日-2013年1月6日(第18-20周),教务处撰写并发布本学期实验实践教学检查评估报告。
 
联系人:王天龙
电话:88030410
E-mail:tlwang@qau.edu.cn
 
附件:
1. 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
2. 青岛农业大学实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3. 学院实验实践教学检查评估报告撰写要求附件请参考http://jw.qau.edu.cn/ArticlePage.aspx?id=771
  地址:山东省 青岛市 城阳区 长城路700号    E-mail:ysxy@qau.edu.cn  Tel: 0532-5895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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