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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11.11.2013 20:13:56           浏览数:0

2012-10-25 10:5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最新新闻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和《青岛农业大学发展战略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专业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专业特色较明显,办学优势较突出,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2.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教改、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3.专业教育理念先进,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建设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具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按照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的基础、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取得较明显成效。
5.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6.重视教学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相同专业的合作。
7.未获得各级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可以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组织自评:请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依据《青岛农业大学特色专业验收标准》(附件1)先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成果显著的特色专业建设点。
2.专家评选:11月14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
3.学校审批:评审结果提交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和立项建设数量
每个学院限报1项。经过专家评选,2012年立项建设5个校级特色专业。
四、申报材料
1.拟申报专业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附件2)。
2.拟申报专业整理有关支撑材料(附件3)。
请各学院于2012年11月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七份)和支撑材料(一份)的纸质文本报送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科(G区203)。
五、资助经费说明
1.学校对每个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资助6万元研究与建设经费。
2.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在财务处独立建账。一项目一帐户,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无计划开支。
3.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1)专业建设调研费、与专业建设相关会议的差旅费;
(2)短期的教师培训费、主讲教师讲课录像费;
(3)购置必要的参考书及小型仪器设备;
(4)与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基地、实验实践教学、教学基本素材建设等相关的费用;
(5)与专业教学密切相关的专家咨询费、讲学费;
(6)与专业教学有关的公开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7)必要的劳务支出(不超过总经费的10%);
(8)其它与专业建设有关、经批准使用的经费。
六、建设点的管理与验收
1.特色专业建设采取立项申批、独立资助的建设形式。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是院长、教学院长或专业负责人。
2.各专业建设点要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理清专业建设思路。重点加强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目标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手段方法、实验实践教学、教材、创新能力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建设。
3.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学校将对被确定的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定期检查,建设期满予以验收,检查与验收工作均以《青岛农业大学特色专业验收标准》(附件1)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
请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把申报工作与学院的专业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联系人:吴锦淑;联系电话:88030402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2.青岛农业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3.青岛农业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支撑材料
 
  附件请参考http://jw.qau.edu.cn/ArticlePage.aspx?id=773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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